「第一富蘭克林第一富基金」獲准募集,總金額為100億元
2002/11/12 08:47:00


精實新聞 2002-11-12 07:59:58 記者 蔡淑瑤 報導

第一富蘭克林投信首檔創業基金—「第一富蘭克林第一富基金」,已於11月11日獲證期會台財證四字第0910158551號函核准募集,首次淨發行總面額,最低為新台幣?拾億元,最高為新台幣壹佰億元。保管銀行由華南商業銀行擔任,基金經理人為諶言。

「第一富蘭克林第一富基金」為開放式國內股票型基金,投資國內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上市上櫃承銷股票、上市受益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金融債券、上市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其他經財政部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之金融組織債券,該基金預計在十一月下旬即展開募集作業。


•相關基金:富蘭克林華美第一富基金
•相關投信:富蘭克林華美投信
•相關連結:諶言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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